首頁
|
會員回饋
|
會員服務
|
服務門市
|
客服中心
會員常用表單 TOP 3
.
So-net會員資料異動書
.
中華電信ADSL/光世代租用異動申請書
.
So-net ADSL/光纖上網一般申請表
寬頻服務啟用 | 異動
.
申請進度查詢
.
速度變更
下 載 區
.
各式表單下載
.
連線程式下載
.
線上服務手冊
中文版
English
日本語
會員說明
.
身份說明
.
約定條款
網站會員
寬頻會員
.
SSL網站安全說明
動態IP會員使用需知
ADSL寬頻服務 / 合併帳單服務
.
So-net 合併帳單服務租用約定條款
台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o-net」),歡迎您使用So-net「合併帳單」服務(以下稱「本服務」)。為提供客戶更便利的帳單管理彈性及繳費機制,特規劃本服務供 So-net 寬頻服務會員申請使用。 本服務條款是 So-net 網際網路連線服務租用約定條款的補充條款,當您使用本服務時,並點選「同意」鍵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 So-net 網際網路連線服務租用約定條款與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一、本服務之相關名詞定義: 1.主帳號定義:凡已為 So-net 寬頻服務會員同意為另一個 So-net 會員支付連線費用及其他相關之加值服務費用而申請帳單合併之服務者,即本服務所稱之「主帳號」;主帳號須於申請本服務以前繳清於 So-net 相關之連線服務費用及其它加值服務等相關費用。 2.子帳號定義:凡被主帳號同意為其支付連線費用及加值服務費用之帳號者,即為本服務所稱之「子帳號」。 二、本服務之內容: 所謂「合併帳單」服務係指 So-net 提供主帳號經由線上機制,申請為支付另一個會員的網路連線費用及其它加值服務等相關費用(不含線上購物之款項),而將子帳號之帳單合併到主帳號的帳單內,一但申請成功後,即成立一個群組關係,主帳號即同意為子帳號付款;子帳號即不再收到連線服務費用帳單。 三、主帳號之義務: 主帳號有繳交子帳號於 So-net 連線費用及與 So-net 相關之加值服務費用義務(不含線上購物之款項)。 四、子帳號之義務: 若主帳號或子帳號任何一方終止「合併帳單」服務,則「合併帳單」的群組關係即為終止,子帳號將回復自行繳交服務使用費用的義務。 五、本服務租用期間之申請及終止,其相關規定如下: 1.主帳號可隨時提出申請本服務的權利; 2.主帳號和子帳號,皆有主動申請終止本服務之群組關係的權利。 3.完成申請/終止本服務後,主帳號及子帳號皆會收到通知信以確認雙方權利與義務, 主帳號並自次月份起即收到本服務之合併帳單內容,如為終止服務,則子帳號將於次 月收到單獨的帳單。 茲舉一例:主帳號於 10/15 提出申請子帳號合併帳單的功能,則自 11 月份之帳單,主帳號即會收到合併出帳的帳單。若,主帳號於 10/15 終止與子帳號合併帳單的功能,則自次月即 11 月份,主帳號及子帳號皆會收到分別出帳的帳單;惟若子帳號於 10 月份有使用加值服務, 因為加值服務使用費會出帳於次月或次次月,即 11 月或 12 月,則此費用即須另由子帳號自行繳交。 六、終止之效力: 若主帳號因欠繳本服務費用(達二個月以上)、或違反相關約定(如 So-net 網際網路連線會員服務約定條款)等原因而遭So-net 終止本服務或 寬頻服務連線服務時,則本服務亦同時終止主帳號及子帳號須各自繳清所發生之費用後,始恢復寬頻服務之連線。 七、本使用條款之適用: 本服務條款(包括其後之修正)與 So-net 網際網路連線會員服務約定條款內容如有 牴觸或不一致者,以本服務使用條款之內容為準,本使用條款所未規定事宜,適用會 員租用約定條款之規定。 八、變更或修改: So-net 保留修改或變更本使用條款之內容,請。本使用條款如有任何重大變更或修正時,So-net 會以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您,敬請隨時注意 So-net 公告事項及您電子信箱內之郵件。 九、爭議解決方法: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及執行,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我同意並配合遵守以上專案事項。